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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2020新春好OK福袋活動★

 

2020新春好OK福袋活動注意事項
1.新春好OK福袋(以下簡稱福袋)限量發售,每個售價新台幣100元,數量有限,售完為止。
2.福袋內零食及飲料等商品為隨機包裝出貨,商品如有不良或短少情形,請持購買憑證回原店鋪退貨;退換貨時刮刮卡需保持未刮開的狀態,若經破壞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3.本活動僅限設籍於台灣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地區參加。
4.本活動於活動期間隨機贈與幸運大獎,超值獎項共有五項:「頭獎 - 東南旅行旅遊金10萬元」、「二獎 - SAMPO超質美LED EM-50CA200液晶顯示器」、「三獎 - COWAY天湛藍加護抗敏型空氣清淨機」、「四獎 - 安晴減油氣炸鍋」、「五獎 - OK禮券1000元」、「六獎 - OK泰迪熊(1組)」、「七獎 - OK Points8888點」、「八獎 - OK Points6666點」、「九獎 - 5元現金折價券」。
5.福袋內刮刮卡若破損、影印、無法辨識或其它情形,至不可辨認真偽者,視同無效。如仿冒、變造或以違法途徑取得刮刮卡者,除不得兌換獎品外,主辦單位將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6.中獎者若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,須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,方可領獎。依所得法規規定,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$1,000元者,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$20,000元者,須繳納10%稅金,OK超商依法代收中獎稅金,若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。
7.兌獎方式:刮中頭獎-六獎的中獎者請主動以掛號方式寄回身分證影本、刮刮卡正本並註明聯絡電話及獎項配送地址於OK超商總公司(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97號 B1 -2020福袋活動小組 收),兌換日期至2020/02/21(五)止,逾期未寄回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符合資格者於3/6(五)前獎項寄出,不另行通知。
8.兌獎方式:刮中七、八獎的中獎者請主動寄回刮刮卡正本並註明OK APP會員姓名、電話於OK超商總公司(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97號 B1 -2020福袋活動小組 收),兌換日期至2020/02/21(五)止,逾期未寄回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符合資格者將於3/6(五)前統一進行OK Points入點,不另行通知。
9.「九獎-OK超商5元現金抵用券」之使用日期至2020/02/21(五)止,逾期未兌換者視同放棄。憑此刮刮卡可至OK超商門市單筆消費滿50元可享現折5元,每筆交易限使用乙張不得重複使用,且「不得」兌領酒、菸品、VMD點數、預購、Line團購、代收、代付服務商品、現金及找零。促銷優惠不得併用(例如: 好利送、代收優惠、週末超值選等),使用完畢由門市人員直接收回。
10.頭獎-10萬元旅遊現金抵用券兌獎說明及注意事項:
(1)贈品為面額10,000元旅遊現金抵用券乙張,將寄送憑證以便中獎者持憑證向合作旅行社兌換。
(2)建議兌獎人應於預定(出發日前30前開票完成).建議至少要40個工作日前,持本兌換券向東南旅遊(限專案經辦人)進行兌換,建議及早安排以免影響行程計畫。
(3)持券人亦可選擇兌換東南旅遊其它旅遊商品(無記名票券類商品除外),並依本券票面價值(NTD10,000)抵用,如售價高於兌換券上之面額時,須自行補足差額,如售價低於兌換券上票面價值時,恕不退差價。本兌換券之兌換期限以2019/12/31前為限。
(4)兌獎人於訂位完成後,依照東南旅遊(限專案經辦人)通知之期限前,將本兌換券寄送回台北總公司專案經辦人收,補價差之部份亦同於期限前付清。
(5)本兌換券不得兌換現金,並請兌獎人自行妥善保管,若有毀損、遺失應自行負責,皆不得申請補發,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。
(6)本兌換券須加蓋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及鋼印始為有效。
(7)本兌換券兌換時不另行開立收據,惟另補差額部份之金額不在此限。
(8)備註:
*提醒您,旅客在訂位時確認所持護照與簽證是否適用此次行程(包含轉機之行程),請務必向服務人員洽詢。
*為保障旅客權益,請務必提供停留地的聯絡電話,以利旅客出發後航空公司於必要時連絡之用。
*兌換產品中之航空公司哩程累計辦法,依據該航空公司網站公告為主。
*已完成開立機票之旅客,如因更改行程而產生之手續費,須由兌獎人自行負擔。行程更改之日期不保證機位有空位,請特別注意。
*本案不得和其他優惠案合併使用。
*憑證上提供東南旅遊(限專案經辦人)聯繫方式,不得透過旅遊同業抵用。
11. 中獎者需依領獎辦法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方可領獎,若不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
12. 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以實物為準,恕不挑色,主辦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。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及詳細辦法請洽OK超商官網,如有未盡事宜,OK超商擁有保留、修改、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,修改訊息將於官網公佈,恕不另行通知。
 
※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同意書
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,以下告知事項請台端詳閱:參加本活動前,請務必詳閱本活動辦法內容,當您透過本活動寄回個人資料參與活動時表示已同意『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同意書』內容。
● 告知事項:
1.蒐集個人資料公司: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。
2.蒐集之目的:行銷。
3.個人資料之類別:姓名、地址、電子郵件及電話於參加活動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。
4.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自 台端參加『2020新春好OK福袋』活動之日起至同年12/31止。
5.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:本公司營運範圍,僅限於台灣、金門、澎湖、馬祖等地區利用,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。
6.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:由本公司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,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。本活動網站公開之資料,公眾將可透過網際網路瀏覽參與活動所公開之資料或中獎資訊。本公司對於中獎資訊之公布,將採取隱匿部分個人資訊之方式處理,以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。
7.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台端得向本公司承辦該項業務單位「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整合行銷部」提出申請,以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;或補充/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 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。(註:參加人申請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時,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)
● 台端填寫個人資料後,以任何方式遞送至本公司收執時,均視為 台端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,供本公司於辦理『2020新春好OK福袋』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;此外,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,若台端選擇不願填寫,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或遭取消中獎資格。
● 個人資料安全措施:本公司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,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。

※2020新春好OK福袋活動注意事項

 

1.新春好OK福袋(以下簡稱福袋)限量發售,每個售價新台幣100元,數量有限,售完為止。

 

2.福袋內零食及飲料等商品為隨機包裝出貨,商品如有不良或短少情形,請持購買憑證回原店鋪退貨;退換貨時刮刮卡需保持未刮開的狀態,若經破壞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
 

3.本活動僅限設籍於台灣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地區參加。

 

4.本活動於活動期間隨機贈與幸運大獎,超值獎項共有五項:「頭獎 - 東南旅行旅遊金10萬元」、「二獎 - SAMPO超質美LED EM-50CA200液晶顯示器」、「三獎 - COWAY天湛藍加護抗敏型空氣清淨機」、「四獎 - 安晴減油氣炸鍋」、「五獎 - OK禮券1000元」、「六獎 - OK泰迪熊(1組)」、「七獎 - OK Points8888點」、「八獎 - OK Points6666點」、「九獎 - 5元現金折價券」。

 

5.福袋內刮刮卡若破損、影印、無法辨識或其它情形,至不可辨認真偽者,視同無效。如仿冒、變造或以違法途徑取得刮刮卡者,除不得兌換獎品外,主辦單位將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
 

6.中獎者若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,須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,方可領獎。依所得法規規定,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$1,000元者,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$20,000元者,須繳納10%稅金,OK超商依法代收中獎稅金,若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。

 

7.兌獎方式:刮中頭獎-六獎的中獎者請主動以掛號方式寄回身分證影本、刮刮卡正本並註明聯絡電話及獎項配送地址於OK超商總公司(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97號 B1 -2020福袋活動小組 收),兌換日期至2020/02/21(五)止,逾期未寄回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符合資格者於3/6(五)前獎項寄出,不另行通知。

 

8.兌獎方式:刮中七、八獎的中獎者請主動寄回刮刮卡正本並註明OK APP會員姓名、電話於OK超商總公司(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97號 B1 -2020福袋活動小組 收),兌換日期至2020/02/21(五)止,逾期未寄回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符合資格者將於3/6(五)前統一進行OK Points入點,不另行通知。

 

9.「九獎-OK超商5元現金抵用券」之使用日期至2020/02/21(五)止,逾期未兌換者視同放棄。憑此刮刮卡可至OK超商門市單筆消費滿50元可享現折5元,每筆交易限使用乙張不得重複使用,且「不得」兌領酒、菸品、VMD點數、預購、Line團購、代收、代付服務商品、現金及找零。促銷優惠不得併用(例如: 好利送、代收優惠、週末超值選等),使用完畢由門市人員直接收回。10.頭獎-10萬元旅遊現金抵用券兌獎說明及注意事項:

 

(1)贈品為面額10,000元旅遊現金抵用券乙張,將寄送憑證以便中獎者持憑證向合作旅行社兌換。

 

(2)建議兌獎人應於預定(出發日前30前開票完成).建議至少要40個工作日前,持本兌換券向東南旅遊(限專案經辦人)進行兌換,建議及早安排以免影響行程計畫。

 

(3)持券人亦可選擇兌換東南旅遊其它旅遊商品(無記名票券類商品除外),並依本券票面價值(NTD10,000)抵用,如售價高於兌換券上之面額時,須自行補足差額,如售價低於兌換券上票面價值時,恕不退差價。本兌換券之兌換期限以2019/12/31前為限。

 

(4)兌獎人於訂位完成後,依照東南旅遊(限專案經辦人)通知之期限前,將本兌換券寄送回台北總公司專案經辦人收,補價差之部份亦同於期限前付清。

 

(5)本兌換券不得兌換現金,並請兌獎人自行妥善保管,若有毀損、遺失應自行負責,皆不得申請補發,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。

 

(6)本兌換券須加蓋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及鋼印始為有效。

 

(7)本兌換券兌換時不另行開立收據,惟另補差額部份之金額不在此限。

 

(8)備註:

 

*提醒您,旅客在訂位時確認所持護照與簽證是否適用此次行程(包含轉機之行程),請務必向服務人員洽詢。

 

*為保障旅客權益,請務必提供停留地的聯絡電話,以利旅客出發後航空公司於必要時連絡之用。

 

*兌換產品中之航空公司哩程累計辦法,依據該航空公司網站公告為主。*已完成開立機票之旅客,如因更改行程而產生之手續費,須由兌獎人自行負擔。行程更改之日期不保證機位有空位,請特別注意。

 

*本案不得和其他優惠案合併使用。

 

*憑證上提供東南旅遊(限專案經辦人)聯繫方式,不得透過旅遊同業抵用。

 

11. 中獎者需依領獎辦法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方可領獎,若不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

 

12. 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以實物為準,恕不挑色,主辦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。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及詳細辦法請洽OK超商官網,如有未盡事宜,OK超商擁有保留、修改、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,修改訊息將於官網公佈,恕不另行通知。 

 

※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同意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,以下告知事項請台端詳閱:參加本活動前,請務必詳閱本活動辦法內容,當您透過本活動寄回個人資料參與活動時表示已同意『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同意書』內容。

 

● 告知事項:

 

1.蒐集個人資料公司: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。

 

2.蒐集之目的:行銷。

 

3.個人資料之類別:姓名、地址、電子郵件及電話於參加活動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。

 

4.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自 台端參加『2020新春好OK福袋』活動之日起至同年12/31止。

 

5.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:本公司營運範圍,僅限於台灣、金門、澎湖、馬祖等地區利用,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。

 

6.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:由本公司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,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。本活動網站公開之資料,公眾將可透過網際網路瀏覽參與活動所公開之資料或中獎資訊。本公司對於中獎資訊之公布,將採取隱匿部分個人資訊之方式處理,以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。

 

7.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台端得向本公司承辦該項業務單位「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行銷部」提出申請,以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;或補充/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 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。(註:參加人申請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時,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)

 

● 台端填寫個人資料後,以任何方式遞送至本公司收執時,均視為 台端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,供本公司於辦理『2020新春好OK福袋』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;此外,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,若台端選擇不願填寫,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或遭取消中獎資格。

 

● 個人資料安全措施:本公司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,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。